會員申訴處理流程及原則 列印本頁 更新日期:2024-5-10 條件限制 會員:依本會章程第8條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即為本會會員。 個人、集體會員向工會申訴前,請先進入院方申訴處理流程,並取得人事服務中心回覆。若未進行此一步驟,工會暫不受理。 若會員已完成院方申訴,對申訴案件結果仍有疑義,再進行工會申訴程序。 會員進行申訴,請配合當月預約時段進行預約,預約成功後,請檢附相關資料,於約定時間至工會辦公室會談。 預約時段:固定服務時間為每周二、五(10:00~17:00)。 程序限制 申訴案件由工會討論是否有開案之必要。 預約規範 全面採預約制,每時段最多4位會員,是否得多次會談,將依當日處理情形後與主訴人協調後續必要之時間運用。 會員每次預約之服務時間為30分鐘,若另有新開議題或得增加服務時數者,請依規範1進行。 預約方式:電話(分機5504;專線2760853)、信件([email protected])、現場預約(嘉基住院大樓B棟5樓工會辦公室)。 回上一頁 會員權益 入會申請流程會員申訴處理流程及原則第三屆會員代表選舉專區第三屆理監事選舉專區勞動條件相關法令勞保傷病與失能給付!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