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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醫護尊嚴:嘉義地檢署受理醫療暴力通報及內勤處理流程

現今社會醫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法務部於105年12月5日裁示各地檢署研議建立通報機制及流程,並建立各地檢署與轄區內院所配合的統一通報窗口。

為了讓醫療暴力案件於司法程序中獲得迅速正確的處理,嘉義地方檢察署於105年12月20日召開研商「醫療暴力防制通報共通原則或流程」會議,以下決議公告周知:

一、各醫療院所應加強第一線醫護人員之教育訓練,使其遭受醫療暴力對待時,知道如何因應與處置。檢察機關希望除有相關錄音、錄影之蒐證,受傷之醫護人員能進行驗傷,有客觀可見傷勢時,務必拍照存證,避免證據力受到質疑。

二、目前所見之醫療暴力事件多為告訴乃論之罪,地檢署鼓勵醫護人員遭受醫療暴力時,第一時間提告,若事後不追究尚可撤銷告訴,但若不提告,因未具備訴訟要件,地檢署無從介入。

三、地檢署檢送「受理醫療暴力通報及內勤處理流程」及「醫療暴力案件通報單」予各醫療機構,並依決議通報醫療暴力案件。

 

資料來源:嘉義地區105年度研商「醫療暴力防制通報共通原則或流程」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