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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協約之第七次協商進度報告

(20180321理事長趙麟宇發言)

會員們,很遺憾年資津貼返回與加薪的議題,今天沒有在團協會議得到實質的進展。

我對於人心有著無可救藥的樂觀與浪漫。因此面對工會內部期望更激進的呼聲,總是予以壓抑,只希望我們勞資雙方可以用對話、協商的方式達成共識。

工會成立兩年,團協一年多,我終於覺悟了。只靠談判桌上的協商,不可能達到我們的目標。

沒有抗爭,沒有成果。

今天的協商,一開始討論年資津貼的返回。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代表主張,當年年資津貼辦法的終止,在合法性、合理性與必要性都沒有問題。因此希望尋求「在本條以外共同照顧員工的方式」。

意思很簡單,這一條不認帳,談別條。即使工會這裡提出當時的勞動條件不利益變更,沒有勞工個別同意的過程,在法理上仍有瑕疵,資方依然不為所動。

我們說,法律面不談,總是可以協商的問題嘛!他們不提任何可以解決的方案。

所以會員要覺悟,不抗爭,不會有成果。你要,你就必須抗爭!

第二個是加薪的問題。工會要求基於公務人員加薪3%,院內多年沒有調薪,工會會員應普遍加薪5%。

談判中,工會退讓了每年加薪的要求,也提出可以把各項獎金當成加薪的來源,只要讓我們員工有可預期的收入。工會不要醫院時有時無的獎金,而是依照盈餘,分配給員工。

資方也想要加薪,但要依照他們的一個標準(資深、久未調薪、基層員工)而分別加薪。此標準的細節何在,沒有說明。資方談判代表傳達院長的心意,期望我們工會與院長在團協會外討論。

工會認為,資方協商代表當場沒有提出具體數字進行協商,反而要工會另外與醫院協商,這違反了團協的誠信協商原則。工會等待新院長上任提出方案至今六週,資方仍沒有認真看待工會團協的訴求,這次開會又要拖到下一次,工會必須採取行動。

資方對工會的法律地位不了解,工會會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來讓他們認識。

工會成立之初,中正大學勞工所的劉黃麗娟老師來指導團體協商,許繼峰老師教我們如何在談判中創造彼此最大的價值。我還去歐盟、韓國去學習社會對話。這些看起來,都用不到。

從現在開始,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抗爭了。今天中午工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從法律面、媒體面、政治面、職場上,我們會展現工會的力量,吉打資方,讓他們醒過來,拿出誠意進行協商。

會有許多活動,請大家一起來參加,手牽手,心連心,我們一定會贏。

#第一步就是吉
#注意工會辦的活動
#必須如此嗎必須如此
#工會從理性談判期進入抗爭期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