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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交班時間算「作功德」 嘉基工會協商成功列加班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文章連結:https://www.udn.com/news/story/7266/2944956

2018-01-23 11:55聯合報 記者羅真╱即時報導

勞資權力不對等,籌組工會則有望為基本的勞動權益把關。記者羅真/攝影

勞資權力不對等,籌組工會則有望為基本的勞動權益把關。記者羅真/攝影

 

勞資權力不對等,籌組工會則有望為基本的勞動權益把關,嘉義基督教醫院就在去年將護理人員的「交班時間」列為「延長工時」、計算加班費,這正是醫院工會的勞資協商成果。多個醫院企業工會將進一步倡議將「工會法」組織門檻下修,並籌畫組織醫院企業工會的全國聯合會,為醫療勞動政策把關。

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關係企業工會副理事長巫文安表示,醫療現場有許多隱形工時,但在勞資權力不對等之下,往往被視為理所當然。舉例來說,三班制護理人員雖明文規定工作時間長為8小時,但實際上,班與班之間的護理人員得進行「交班」,包括交代各床病人狀況、清點器材等,因此早班的人得晚點走、晚班的人得提早來,這段交疊的時間往往是護理人員犧牲奉獻、作功德,但在工會與嘉基院方的溝通下,去年院方同意將交疊的半小時時段列為「延長工時」、計算加班費。

巫文安表示,新通過的勞基法修正案雖設計有把關機制,但全台醫護相關工會屈指可數,如今就面臨衛福部未堅守11小時輪班間隔、研商開啟特例下修的情況,因此仍建議勞工籌組工會,以集體力量傳達勞動者的聲音。

但是,現行「工會法」第11條規範,組織工會應有30名以上勞工連署發起,不少小醫院、小診所恐怕難以找到這麼多人。巫文安表示,未來將倡議將「工會法」組織門檻下修,最理想為5人就能連署發起,同時也將橫向連結個別醫院企業工會、組織全國聯合會,在醫療勞動政策與健保審查等項目上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