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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與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產後護理之家簽署「勞動基準法條文同意權協約」

(20190419 理事長趙麟宇報告)

今天與產後護理之家以契約的形式,簽下工會對於延長工時、四周變形工時與女性夜間工作的同意權。勞資雙方又為台灣醫療勞動史,建立一個新的里程碑。

本來產後護理之家人數不足三十人,沒有勞資會議。

直到產後護理之家人數超過三十人,依法成立勞資會議之後,發現以往未曾行使上述勞基法條文的同意權。又因工會已經存在,所以這些同意權,不能在勞資會議行使,必須工會同意。

也就是你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你的未來我奉陪到底的概念。

雙方幾次協商,並沒有太多的衝突,氣氛都很和諧。

工會特別在意女性夜間工作的保護,這一點雙方達成了勞資雙贏。產後護理之家得到醫院這邊的支援,同意產後護理之家的人員可以比照醫院員工,申請醫院的員工宿舍。經理表示,未來產後護理之家未來向外招募員工的條件變得更好了。

天災出勤的保障,也比照醫院員工,可以申請計程車、申請留宿在醫院宿舍。

四周變形工時,雖然工會同意,但雙方也約定會定期審視是否有此必要。

工會用一般契約的形式表達同意,對會員最有保障。不像是勞資會議,一次同意,萬年同意(可參見該死的勞動部函釋),也不像團體協約有餘後效力的問題。

這次簽約,雖然不像與醫院簽團體協約,有很大的陣仗,但是在工會的眼中,卻很有歷史的重要性。因為勞資雙方達成互利雙贏,也對社會大眾、醫療產業有很好的示範作用。

我們掩不住的喜悅,要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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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加入工會體驗被照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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