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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醫護做功德 醫護團體至衛福部抗議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文章連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23/1283937/

出版時間:2018/01/23 11:12

立法院日前完成《勞基法》修法,修法後護理人員輪班間隔原本須大於11小時,放寬為在特殊情況可縮短為8小時,引爆護理人員不滿。衛福部今邀醫護團體說明新制,但護理團體擔心衛福部大開後門,讓8小時成為常態,因此北市聯醫企業工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等團體今到衛福部前抗議,呼籲衛福部勿當血汗幫凶。
 
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等抗議團體今高喊「醫護是功德」、「輪班間隔要11」、「醫護人員不過勞」等口號,要求衛福部重視護理人員過勞問題。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旻璋說,護理人員為預先排班制,當特殊狀況需大量人力,多採緊急召回或延長工時,但將輪班間隔縮短為8小時,造成護理人員休息不夠且更加過勞,嚴重影響醫療品質。
 
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廖郁雯指出,衛福部所列縮短輪班間隔的特殊狀況,為因應天災及重大事件,以及當醫護人員任用初期的進用、培訓,致醫院人力難以增補,可以縮短輪班間隔,但此舉為掩護醫療財團不願補足人力、節省人力成本的私心,也無助因應重大突發事件。
 
嘉基工會副理事長巫文安說,嘉義基督教醫院曾處理阿里山小火車翻車大量傷患,當時院方緊急召回護理人員,並順利處理患者傷勢,當時為採用輪班間隔11小時,因此沒有將輪班間隔縮短為8小時的必要,衛福部應堅守11小時的底線,讓護理人員不過勞。
 
對於今天醫護團體抗議訴求,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蔡淑鳳重申,護理人員輪班間隔仍為11小時,但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在疫情、不可抗拒的重大事變、緊急救護共3大特殊情況下,經勞資協商後,可將輪班間隔縮短為8小時,而今邀醫護團體為說明新制,並非將8小時變為常態。
 
另護理團體質疑,縮短輪班間隔為掩護醫療財團不願補足人力、節省人力成本的私心。蔡淑鳳說,醫事機構都有相關設置標準,院內護病比等必須符合規定,醫事機構須依規定維持一定的護理人力。(沈能元/台北報導)

北市聯醫企業工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等團體今到衛福部前抗議,呼籲衛福部勿當血汗幫凶。方萬民攝

北市聯醫企業工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等團體今到衛福部前抗議,呼籲衛福部勿當血汗幫凶。方萬民攝